但也有退役的美海軍飛行員在去年告訴《防務(wù)新聞》記者,這樣的限制在近戰(zhàn)中可能是致命的。
文章評論稱,F(xiàn)-35的作戰(zhàn)理念是在被敵機發(fā)現(xiàn)前擊毀對方,但基于歷史和文化原因,這種依賴遠距離打擊的理念沒有得到美國海軍飛行員認同。
此外,按照美國《國家利益》雜志的說法,為使F-35B具有垂直起降能力而采用的較大重量和機身設(shè)計,導(dǎo)致F-35所有衍生型號的性能門檻都低于第4代戰(zhàn)機。
文章還援引《國家利益》的說法稱,F(xiàn)-35最高飛行速度為1.6馬赫,而F-16和F-15能夠達到2至2.5馬赫。F-35的最大飛行高度是5萬英尺(1英尺約合0.3米),F(xiàn)-16和F-15則能達到6萬英尺。
2015年,美國空軍在一次測試中要求F-35與攜帶外部油箱的F-16D進行近距離空戰(zhàn)。F-35試飛員抱怨說,與更敏捷的對手相比,F(xiàn)-35完全處于劣勢,且能效更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