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大大小小的新聞媒體中,經(jīng)常看到這樣一種現(xiàn)象:為了追求所謂畫面的“視覺沖擊力”,不惜犧牲新聞的真實性,人為制造虛假的“現(xiàn)場畫面”,在讀者中造成很壞影響。下面以一篇描寫兇殺案的長篇報道所配發(fā)的兩張攝影圖片為例,分析新聞配圖失實的危害性以及出現(xiàn)這種情況的原因。
南方一家影響很大的周報2005年8月25日,以兩個整版的篇幅刊發(fā)長篇報道《一名名醫(yī)的意外死亡》,并配發(fā)新聞圖片兩張。所涉事件在各大媒體均有報道,對其文字報道的真實性無可懷疑,但是所配圖片卻嚴重失實。
首先來看第9版作為題圖的一幅。該圖的左半邊是正在行走的一個男子從背部到小腿的半身圖像,攝影者取的是左后側(cè)位視角;畫面右側(cè)是一輛警車的一角,有非常醒目的警車標志。畫面的中心是“兇手”的右手用拇指和食指輕輕捏著一把沾滿鮮血的砍刀,就是案件中的殺人兇器。圖片的文字說明是:“殺了醫(yī)生之后,戴寶淦一邊罵罵咧咧,一邊在醫(yī)院門口徘徊”。
這張新聞?wù)掌芟蜃x者傳達什么樣的信息呢?首先它告訴讀者,兇手作案后精神非常輕松。因為畫面上他行走的姿態(tài)很放松,而且是用手指輕輕地“捏著”兇器,而不是緊緊地“攥著”兇器,所配文字也說他在“罵罵咧咧”地“徘徊”。其次,它告訴讀者,一把普普通通的到處都可以買到的砍刀,隨時都有可能成為一件兇器。那刀面上的血跡太刺激眼球了,會在人們腦海中留下?lián)]之不去的恐怖的意象。其三,它告訴人們,警察已經(jīng)趕到現(xiàn)場。因為公安警車就停在一旁,嫌疑人距警車不到2米,他是在警察的注視下從容徘徊的。
當讀者讀出這些信息的時候不免會發(fā)出疑問:為什么兇手作案后既不自首,也不逃跑?如果他在現(xiàn)場等待處理,為什么又要輕輕地捏著兇器來回行走?為什么警察已到現(xiàn)場卻眼看這位手持兇器的嫌疑人從容徘徊,而不去奪下他手中的砍刀?
可是當讀者看到第10版的另一幅圖片(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帶走)時,就會大吃一驚:原來第一幅圖中從容徘徊的“犯罪嫌疑人”戴寶淦,根本就不是他本人!因為在這幅圖片中,那個已經(jīng)被戴上手銬、左臂沾滿血跡的戴寶淦的正面形象處于畫面中心。他穿著深灰色帶豎條紋的T恤衫和淺灰色的長褲,而前一幅中的他穿的卻是藍灰色短袖襯衫和黑色長褲。如果再仔細比較就會發(fā)現(xiàn):前一幅圖中的“犯罪嫌疑人”原來是警察,不僅服裝樣式、顏色完全與第二幅圖中的警察一樣,而且腰間所佩帶的警棍袋、傳呼機袋等等都完全一樣,連后腰右側(cè)一個皮袋上的白色字樣都依稀可見。
至此我們可以得出結(jié)論,第一幅圖片是一張?zhí)摷俚男侣剶z影,除了那把刀是真的兇器外,其余信息都是假的。讀者不禁要問:第一幅圖片說明中“殺了醫(yī)生之后,戴寶淦一邊罵罵咧咧,一邊在醫(yī)院門口徘徊”的信息從何而來?文字報道中根本找不到這方面的信息。犯罪嫌疑人在殺人后真的悠閑輕松嗎?為什么明明是警察的形象,到了報紙上就成了犯罪嫌疑人?
為了核實該攝影圖片是不是如以上分析的是一張假圖片,筆者于2005年9月2日親赴福州進行了現(xiàn)場勘查,結(jié)果發(fā)現(xiàn)該圖片的虛假程度超出筆者的想象:不僅僅第一幅圖片上的“兇手”實際上是警察,而且拍攝現(xiàn)場也不是醫(yī)院(福建中醫(yī)學院大門左側(cè)的“國醫(yī)堂”) 門口,而是在距現(xiàn)場2.5公里之外的轄區(qū)派出所———福州市公安局鼓樓分局華大派出所門前。圖片客觀反映的是警察小心翼翼地捏著兇器(為了保護刀柄上的指紋)往派出所內(nèi)行走,而不是嫌犯拿著兇器“在醫(yī)院門口徘徊”。第二張也是警車將嫌疑人戴寶淦帶到派出所門前下車后的照片,它準確的文字說明也應(yīng)該是“犯罪嫌疑人戴寶淦被帶到派出所”。
從畫面分析,前一張照片本身并不是“導演”出來的。警察用兩只手指輕輕地“捏住”兇器的刀柄,完全符合他們的職業(yè)習慣:兇器是最重要的證據(jù),刀柄上的指紋不能輕易被破壞,所以只能用手指輕捏。這幅圖片假就假在張冠李戴的文字說明:把警察當作疑兇,把派出所門前說成是醫(yī)院門口。造成這種現(xiàn)象的原因顯然不能用疏忽大意來解釋,因為畫面上的人是警察,連普通讀者都能看出來,報紙編輯能看不出來,還要煞有介事地配上“罵罵咧咧”地“徘徊”的文字說明?從筆者現(xiàn)場拍攝的畫面看,與警察頸部齊平的正是“派出所”三個字。編輯對第一張圖片作掐頭去腳的剪裁處理,就是為了避開這關(guān)鍵的地方,隱去警察制服的領(lǐng)部也是意在淡化它與真兇的服裝的明顯差異。從第一幅畫面的清晰度遠遠低于第二張畫面來看,我們有理由認為,這幅攝影圖片的原件是有人物頭部的,編輯也知道畫面人物是警察,場景是派出所門口。但是如實地配上“警察小心翼翼地捏著兇器走進派出所”的文字,這張照片還會有多大的視覺沖擊力?所以,這幅張冠李戴的新聞?wù)掌?,正是編輯為了追求畫面的刺激性而有意作假。這對廣大讀者和畫面上的那位警察都是不負責任的,也是對新聞?wù)鎸嵭缘囊环N褻瀆。
追求版面的視覺效果并沒有錯,但絕不能以犧牲新聞的真實性為代價。這幅照片畫面的“視覺沖擊力”和“血淋淋的刺激效果”,似乎不應(yīng)該是一張嚴肅報紙的主要追求,尤其是當畫面明顯違反事實的時候。近年來許多讀者批評該報的品位明顯下降,從這組失實攝影圖片及其產(chǎn)生的原因分析看來,上述批評是符合實際的。
?。ㄗ髡呦蛋不諑煼洞髮W文學院新聞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