訾女士說,“他給我四千塊的撫養(yǎng)費,都讓我寫收據(jù)。”而侯女士的官司拖了這么久,則是因為張鐵林以為這官司拖到女兒滿18歲,就只需要付她16歲開始跟自己打官司,到年滿18歲這期間,2年的撫養(yǎng)費……

只可惜,他沒有料到,哪怕自己想盡借口拖延,連親子鑒定都做了2次(第一次做鑒定后,張鐵林不僅遲遲不拿出鑒定結果,還反復要求母女更換孩子的出生證明。到最后還說鑒定結果出不來...),最終他還是輸了這場官司,而且被要求一次性賠償女兒18年的撫養(yǎng)費160萬!

而訾女士要求奪回兒子撫養(yǎng)權案件的判決將會如何呢?小妹也是拭目以待。
最后,給大家送上一句昨天直播中,侯女士的金句吧:“人可以風流,但不可以下流”。你們覺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