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有媒體報道稱,北京故宮博物院(下稱“北京故宮”)出版的《故宮畫譜》中,收錄了包括《富春山居圖》在內的三幅現(xiàn)藏于臺北故宮博物院(下稱“臺北故宮”)的圖片,但未經臺北故宮授權。因此,臺北故宮11月2日在給當?shù)?ldquo;立院教委會”的報告中指出,將以“圖檔涉嫌侵權”的名義對北京故宮提起訴訟。
3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臺北故宮公共關系室處了解到,目前臺北故宮方面正在準備相關訴訟文件,暫時還未向北京地區(qū)法院正式提起訴訟。
此外,法律界人士稱,如果臺北故宮在北京法院提起訴訟,由于知識產權的地域性,臺北故宮方不僅需要根據(jù)中國大陸《著作權法》證明其享有涉訴書畫文物照片的著作權,并且需要證明北京故宮實施了侵權行為。
事件
《富春山居圖》等三幅圖片被指“侵權”
11月3日,臺北故宮公共關系室相關工作人員向北青報記者表示,近期有消息稱“臺北故宮將就‘圖檔侵權’一事對北京故宮提起訴訟”一事屬實。
“圖檔即指圖片、圖像”,上述工作人員進一步解釋稱,北京故宮出版的《故宮畫譜》中,收錄了現(xiàn)藏于臺北故宮的《溪山行旅圖》、《富春山居圖》和《早春圖》三幅圖片,但“未經臺北故宮方面授權”。
工作人員稱,“雖然在《故宮畫譜》中,這三幅圖片下都有注明‘來源于臺北故宮’等字樣”,但按照臺北故宮“藏品圖像授權及出版授權利用辦法”中的相關規(guī)定,北京故宮在出版物中使用這些圖片前,應該向臺北故宮提交授權申請書,“獲得授權后才能使用”。
按照臺北故宮方面的說法,發(fā)現(xiàn)《故宮畫譜》中使用了這三幅圖后,臺北故宮曾嘗試聯(lián)系北京故宮方面。“去年11月3日,臺北故宮曾向北京故宮發(fā)函要求補辦圖像授權,但當年12月16日發(fā)現(xiàn)函被退回。隨后,12月17日臺北故宮又向北京故宮發(fā)送了相關的電子郵件,但一直沒有得到回復。”工作人員補充道。
關于“訴訟”一事,臺北故宮方面解釋稱,因一直未能與北京故宮方面取得聯(lián)系,所以準備以訴訟方式解決“圖檔侵權”的問題。此外,臺北故宮方面還處于準備訴訟文件階段,暫未向北京地區(qū)法院提起正式訴訟。
目前,北京故宮暫未就臺北故宮提出的上述問題作出公開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