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4月1日訊 (海峽導報駐臺記者 吳生林)對于黃國昌等22人全獲無罪判決,臺灣警察大學前教授葉毓蘭昨天在接受導報記者采訪時說,雖然她已經(jīng)退休了,但作為臺灣警察大家庭里的一分子,看到這樣的判決真的是“一則憂一則喜”。
憂在哪里?葉毓蘭說,臺北地方法院一審法官以所謂“公民不服從”的七大理由來作出無罪判決,等于宣告像占領(lǐng)立法機構(gòu)這樣的非法行動都算是合理的、自由的。“臺灣社會現(xiàn)在處于高度對立的狀態(tài),如果‘太陽花學運’占領(lǐng)立法機構(gòu)無罪,那目前反蔡當局年金改革的團體、反同(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團體是不是也可以比照采取類似的攻占當局辦公機構(gòu)的行動?”葉毓蘭表示,這樣的不良判例將會導致未來所有各種抗爭都將無法約束和管制,使臺灣社會更加動蕩不安。
至于喜從何來?葉毓蘭感嘆說,既然法官認為占領(lǐng)立法機構(gòu)的行為是合法的,那未來各種集會游行和抗議,不僅言論是自由的,而且行動也是自由的,那警政部門就大可不必勞師動眾調(diào)派任何警力。“如此一來,對全臺的警察也算是值得高興的事,因為他們以后就不必沒日沒夜處理陳情抗議活動,不必拋家棄子,不必犧牲休息時間,只要正常上下班即可,也能盡情享受與親友團聚相處的天倫之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