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國時報》今日刊載臺灣師范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胡幼偉的文章,反思面對災難新聞媒體該如何處理。胡幼偉指出,“受難者取向”的模式真的是最合理的報道模式嗎?所謂的災難新聞,絕不是僅有罹難者悲慘故事的報道。對災難形成原因的挖掘、災民安置措施的關切,以及避災避險方法的指引,才是媒體最該著重的面向。
評論摘編如下:
臺灣多天災,災難新聞的處理也已建構出“受難者取向”的框架模式。每逢重大災難發(fā)生,對于受難者背景巨細靡遺的報道,以及對其家屬死纏爛打式的追訪與悲痛欲絕畫面的捕捉,成為販賣給媒體消費者的殘忍商品。
這樣的新聞,就是臺南維冠金龍大樓震災的主要訊息類型,也占據(jù)了此一悲劇所有相關報道中的最大比例。媒體工作者絲毫不覺得這樣的報道模式有何不妥,因為自921大地震以來,那已經(jīng)是非常定型化的報道取向;閱聽人雖然可能覺得這一大串的悲慘故事,在質(zhì)和量上都有點讓人難以承受,但也還是默默接受了此一災難新聞處理方式。
然而,這真的是災難新聞最合理的報道模式嗎?
是的,這些遇難者都是我們的同胞。同胞遭災,大家都能感同身受,也無比關懷。但是,如果罹難者天上有知,他們愿意媒體公布他們的個資和私人生活照片嗎?被壓在磚瓦下的待援者,愿意媒體拍攝他們痛苦扭曲的表情與身形嗎?罹難者家屬能不能有不被媒體打擾的空間,不要在萬分悲痛焦慮時,還成為媒體追逐的對象?
這些問題,媒體工作者可能都不在意。因為,這已經(jīng)是臺灣媒體普遍采用的定型化災難新聞處理模式。
但這不是普世皆然的災難新聞報道方式。
至少,美國在2005年發(fā)生卡崔娜颶風,以及日本在2011年發(fā)生311大地震時,兩國的主流媒體都沒有用極盡煽情的方式報道災情。首先,罹難者的隱私一定會受到尊重與保護,甚至連其姓名都隱晦不報;家屬的悲痛,頂多只是象征性地點到為止,不會對其窮追猛問。地方及當局對災后余生者的安置與照顧是否妥當,才是報道的一大焦點。畢竟,往生者已逝,需要安息。劫后余生者如何度過后續(xù)的苦難日子,才是需要媒體幫助之處。但想想臺南震災的死里逃生者,他們以后的日子要怎么過?當局有沒有完整的安置計劃?我們的媒體似乎未展現(xiàn)急切的關注。隨著被壓在斷垣殘瓦下的最后一具遺體被尋獲,媒體對這場災難的報道,似乎也就“告一段落”了。
然而,不要忘了。維冠金龍的遭難,是天災,也可能是人禍。建商是不是有偷工減料,住戶是不是曾變更建物安全結構,地方政府對建物安全的監(jiān)督是否完備,都是值得媒體深入了解報道的主題。
所以,所謂的災難新聞,絕不是僅有罹難者悲慘故事的報道。對災難形成原因的挖掘、災民安置措施的關切,以及避災避險方法的指引,才是媒體最該著重的面向。否則,極盡煽情的災難新聞,反倒成了另一種的社會災難。(胡幼偉 作者系臺灣師范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