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嚴之間
冷熱厚薄間,讓人想起那個“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著名典故。說白了,就是對綠營自己人一套,叫寬以待己,對藍營和其他人另一套,叫嚴于律人。咦,總覺得怪怪的,好像什么東西弄反了。
蔡英文一上臺作主宰,便刊布命令,剛剛回歸平民身份的英九動彈不得。跟古人真是有樣學樣?;蛟S為應對洶洶物議,不得“點燈”的命令后隨附了4條理由。
不必較真理由的合理與否,認真你就輸了。“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的邏輯才是真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邏輯才是真的。嚴于律人,寬以待己,凸顯出的是“偽善”二字。
不信且看,你開放美牛,是欺騙民眾,我開放美豬,是迫不得已;你堅持核四,是禍遺子孫,我重開核一,是為民所需;你登上太平島,是制造緊張局勢,我沖之鳥礁作烏龜,是忍為友日大局;你要赴香港演講為臺灣發(fā)聲也不可以,因為涉及“國家機密”,陳“前總統(tǒng)”保外就醫(yī)期間參加餐會公開露面就成,因為要講人道主義;你洪素珠辱罵榮民人神共憤我要跟你切割煽動仇恨與我何干,我廢掉課綱微調操縱意識形態(tài)乃綠樹成蔭大計絕不退讓半步。
畢竟,我完全執(zhí)政,你完全在野,我是現任老大,你是前朝舊主嘛。
“放火點燈”的故事告訴我們,要緊的是避開忌諱。當然,民主社會,總是要比封建社會進步,所以不再犯名諱。菜市場的空心菜,是可以隨便買賣的。碰到美國人一激動,中文不會說,英文也磕磕巴巴太菜,也可以嘲諷一番。但有些政治忌諱真的做不得,會讓小英如坐針氈,比如,得罪深綠,削弱“臺獨”,示好對岸。
可巧,馬英九赴港,正好牽動了這些敏感的神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