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伍思文(臺灣公務員)
如果特朗普說他是孫中山的繼承者,我們是不是要向美國宣戰(zhàn)?大陸說中共是孫中山的繼承者,有何不當?
在臺灣,很多人最痛恨“國歌”,不唱、不起立,最痛恨那句“吾黨所宗”,現(xiàn)在中國共產(chǎn)黨撿去,不是正符合“臺獨”之意嗎?
吳斯懷這些退將,最主張“吾黨所宗”,為此在臺灣一直與“臺獨”對抗,現(xiàn)在他們聽到共產(chǎn)黨也來“所宗”,他們求同存異,不正是“一宗同表”,也是“一宗各表”,充分顯示兩岸一家親,這不是大好的事?怎么這會被說是“叛國附匪”的惡行?要沒收退休金,如同對付國民黨黨產(chǎn)一樣?
他們是叛了哪個“國”?“臺灣國”?反了哪個“政府”?“臺灣民政府”?就算他們見反默從,不也是“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嗎?不是“臺獨”每天在做的嗎?燒“國旗”、改“國號”、廢“所宗”、返“日治”、送“釣島”、污毀“國父”、拉倒蔣中正像、否定一切“中國”的東西,這不就是“臺獨”最在行,每天在做的嗎?他們還因此當權執(zhí)政,怎么他們可以,吳斯懷等就不行呢?
還有,這種“反中”的惡行,也不是自對付吳斯懷開始,前面已有夏瀛洲,夏說都是中國軍,民族統(tǒng)一立場一致,已被“臺獨”要求治罪,剝奪財產(chǎn),就是因為已經(jīng)迫害忠良成功,故現(xiàn)在進一步施行迫害,思想不忠,就可以求刑5年,沒收財產(chǎn)。
以“反中”為職志的人,可以“反中”為罪名來壓迫人;以反“集權”為標榜的人,可以集權來肆行暴政;以拉倒孫中山圖騰來滅宗的人,可以沒唱“吾黨所宗”來迫害愛國的人。一切都反了,造反有理,滅祖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