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dāng)時,諸如“最好槍斃掉”、“感謝大陸,收留臺灣人渣,請勿送回,可以直接填南海,還有很多渣,可以長期供應(yīng)”、“請朝野不要扭曲民意,我們沒有人譴責(zé)!我們?nèi)裰С种袊箨懼貞驮p欺犯!”、“我們沒有怒,我們都說’好’,因為自己判不了,只好送給別人管教”之類的言論,只要翻翻臺灣網(wǎng)站,幾乎俯拾皆是。

不過,某種程度上,這條電視廣告的用意倒也是“良善”的,至少提醒臺籍電信詐騙犯們:你們犯錯,家長雖然愿意護短,但受害者的家長會打你的,我們也管不了!
相比之下,“陸委會”的另一個表態(tài)才真是顛倒黑白。西班牙政府最近決定,將200余名臺灣詐騙犯引渡給大陸,陸委會竟稱,大陸“片面的主張與作法”,不僅損害兩岸合作與信賴基礎(chǔ),也漠視臺方多次呼吁,“嚴重傷害臺灣民眾情感”。
對不起,從此次島內(nèi)民眾的反應(yīng)就可以看出,臺灣大部分老百姓都感謝大陸幫忙懲奸除惡。被傷了感情或假裝受傷的,只是綠營一部分意識形態(tài)作祟的政客罷了。
畢竟,只要臺灣不修改針對電信詐騙的法規(guī),不改變盲目保護罪犯的作風(fēng),就算兩岸有合作條件,大陸也不會再把嫌犯送回臺灣了。既然過去兩岸合作打擊電信詐騙的成效如此糟糕,大陸要還受害者以公道,那就只有把人抓回大陸一條路了。
文/黑白自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