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李應元提出兩年減少20%(基準年為2015年),2016年減10%、2017年減20%,總共四年要減50%,若明年“5.20”沒有完成空氣污染紅色警戒日數減量20%,會負起政治責任的宣示,確實令人耳目一新,卻又令人為他的仕途擔心。
其實空氣污染惡化的原因很清楚,就是“非核家園”所導致;尤其發(fā)生“8.15”停電事件后,臺當局“行政院長”打包票“不缺電”,在天然氣第三接收站受阻,離岸風電和太陽光電等綠能建設落后,核一、二廠又將在2020年如期除役的限制下,臺電必須以燃煤發(fā)電“火力全開”,使得燃煤發(fā)電比率目前已經超過45%,2020年更會增加至50%,空氣污染和排碳量當然有增無減。難怪最近國際組織公布的“全球氣候風險指數”評比,指出臺灣地區(qū)的氣候風險指數高居全球第七名,顯示臺灣因極端氣候所造成的死亡人數及財產損失正大幅增加。國際減碳評比“氣候變遷績效指標”,臺灣也因減碳、發(fā)展再生能源、能源使用及臺當局減緩氣候變遷政策上的表現不佳,而落居倒數第七名。而為了實現2025年“非核家園”,民眾至少還要繼續(xù)“以肺換電”,并付出健康受損和生命縮短的沉痛代價。
因此,如果要徹底解決空氣污染和溫室氣體排放增加的問題,釜底抽薪之計就是蔡臺當局應當誠實、務實地檢討“非核家園”這個政策目標,并提出清晰的“路徑圖”。首先,“非核家園”要在未來八年內實現燃煤發(fā)電30%、天然氣50%和綠能20%的目標是否不切實際?要兼顧“不缺電”、“減少空氣污染排碳”又“漲價”是否過度美化?綠能要提升到20%非常困難,且最大的問題就是不穩(wěn)定而難以做為發(fā)電的基載,“電業(yè)法”修正后,業(yè)者對于“綠電直供”興趣缺缺,顯然不是核電的替代品,遲早也會面臨民眾基于生態(tài)保護、嫌惡設施等等抗爭壓力,更不是不缺電的解方。
火力發(fā)電的空氣污染和溫室氣體排放一定比核電嚴重,只會讓臺灣環(huán)境品質惡化,民眾忍受度遲早會消耗殆盡,必然不愿意在未來三年內繼續(xù)以犧牲健康,來換取遠在天邊的“非核”目標。而蔡臺當局又宣示電費不漲,民眾自然缺乏節(jié)能誘因,需求面管理注定無效,電力供給必須有增無減的壓力只有愈來愈大,無異是作繭自縛,怨不得人。
因此,我們建議臺當局“環(huán)保署”,乃至于臺當局“行政院”的能源及減碳辦公室,不必對“非核家園”有何懸念,反而應以環(huán)境保護為核心價值,馬上對所有的固定污染源和移動污染源,采取具體而有效的減少空氣污染和排碳對策,唯有“走正確的路徑”才有可能實現理想的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