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經(jīng)長期攻占“立法院”的太陽花成員,被民進黨當局一上臺就宣布無罪。(圖片來源:臺媒)
事實證明,現(xiàn)在的臺灣,綠色似乎成了“免罪金牌”,只要是民進黨成員,犯了法也當沒看見,比如公然“違憲”的賴清德;或者可以想出“公民不服從”的理由赦免,比如公然打砸“立法院”的太陽花小將。除此之外,島內(nèi)其他力量皆為臺當局眼中釘,如新黨、國民黨等,違法當然要懲治,如果沒有違法,可以量身定做,比如“王炳忠條款”之于新黨青年骨干,或者專門成立機構、議案來追殺,比如“不當黨產(chǎn)處理委員會”之于國民黨,“年金改革”之于特定人群的國民黨票倉軍公教人員。
換句話說,在臺當局的眼里,只有“綠營”的自由,沒有其他群體的權力。民進黨對新黨、國民黨的所作所為讓自己所謂民主、自由的假面暴露無遺,所謂的“愛臺灣”、“轉型正義”的虛偽口號也早已被島內(nèi)民眾識破,民意調(diào)查滿意度一路崩盤下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