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看出了臺灣地區(qū)領導人與“行政院長”的權責矛盾。2018民進黨大敗,權力在蔡英文手上,責任卻是賴清德要扛,賴清德拋“修憲”議題,其實是要點出責任政治的問題。蘇貞昌當然知道這個問題,但他反其道而行,既然是人生最后一仗,要承擔完全的責任,也要求完全的權力,是很自然的選擇,但對蔡英文來說,是否能夠接受?2006年,陳水扁弊案纏身,宣布“回歸憲政”、“權力下放”,很巧,當時的“行政院長”也正是蘇貞昌,最后證明陳水扁的權力放不下來。
更糟的是,今天的蔡英文與2006年的陳水扁不同,她并未放棄競選連任,一切作為都會以2020勝選為目標。若蘇貞昌施政順利,能回饋到蔡英文的聲望,兩人比較容易相安無事,倘若施政不順,民怨再起,蘇貞昌就要主動承擔,這應是蔡英文的主觀期望。換句話說,蔡英文有權無責、蘇貞昌有責無權的基本結構并未改變,蔡英文的授權隨時可以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