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終于可以回來了!但詭異的是,打頭陣的竟是兩歲以下的娃兒。這個年齡令人費解,他們都還在喝奶、牙牙學語,連自己身處海峽哪一岸也搞不清。說白話點,這些小小明要的是有奶喝,而不是在哪兒喝,不是嗎?
陸委會說,這是政策松綁的 “第一步”,暗示接著還會開放。陳時中卻說,“沒有時間表”,仿佛連第二步都有疑問。陳明通和陳時中究竟在唱雙簧,還是喊番石榴拳?這個公案太深,市井小民真參不透。
說來話長。 “小明”有兩種:一種是兩岸現(xiàn)婚姻子女,一種是陸配前婚姻子女。前者爸媽有一方是臺灣人,后者爸媽都是大陸人。后者要拿居留證,沒個八年十年不行,兩歲以下就有居留證的,保證是臺灣人生的。搞了半天,開這么小的門,還是血統(tǒng)論作祟。
陳時中曾替小明定了罪狀,說 “當初自己選擇戶籍,就要自己承擔”?,F(xiàn)在拿了居留證的小娃們,就是在大陸報了戶口,鎖定未來要在大陸發(fā)展,選擇大陸可說 “罪證確鑿”。但是,首先拿到回鄉(xiāng)證的卻是他們,寧不怪哉!陳時中是胡涂了,還是想開了?
聲聲呼喚要回來的小明,多數(shù)是 “選擇臺灣”的陸配前婚姻子女;他們急著回來卻被拒于門外。其原因,無非是民進黨要站穩(wěn) “中國大陸隱匿疫情”的立場。但現(xiàn)在疫情水深火熱的是歐美,而非中國大陸,再不放小明回家,如此反智的事,連兩歲娃都要笑死!
來源:臺灣《聯(lián)合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