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平島水源地自然涌出的水源(圖片來源:聯(lián)合新聞網)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菲律賓最高法院大法官哈爾德勒薩13日在說明會上表示,菲律賓堅持認定太平島不是“島嶼”而是“礁石”的主要證據是島上不存在穩(wěn)定的淡水飲用水源。對此說法,臺灣方面提出相關證據反駁,前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馬英九更曾經登島飲用島上井水以證明太平島可以維持人類居住。更有“立委”提議要生產“太平水”以證明太平島是有水源的。
2013年帶領菲律賓提出南海仲裁案的菲律賓最高法院大法官哈爾德勒薩說,根據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海上地物具備可維持人類居住及維持本身經濟生活的要件,才能被定位為“島嶼”,而維持人類居住,最重要是有飲水。他說,臺灣方面提出太平島上有三口井,但菲方水質學家提出的反證是,其中“有兩口已經不再供水,水很咸。”此外,太平島上雖然有井,但不是全年都有水喝,遇到干季或圣嬰現(xiàn)象,井就干枯了。
臺灣“內政部”官員說,島上水井的狀況,“海巡署”官兵最清楚。前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馬英九今年1月28日登上太平島,就引用“海巡署”去年12月的“南沙太平島民生基礎經濟活動報告”,說明太平島的淡水情況,因為這是成為島的基本要件。
馬英九在發(fā)表談話時指出,太平島的四口井除了其中一口用于養(yǎng)殖吳郭魚外,其他三口每天可產生六十五噸的淡水,淡水含量平均為百分之九十二,五號井淡水含量更高達百分之九十九,水質良好。從很多史實也都可以證明,太平島一直都有豐沛、優(yōu)質、足以維持人類生存的淡水。
馬英九12日在社交媒體上也曾對太平島是島非礁問題作出回應,他說從去年12月到今年5月,包括他在內,150多位官員、學者專家和媒體,都訪問了太平島,親眼見證這個淡水充裕(南沙唯一)、農產豐富、生活機能完整的島嶼,完全符合“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關于“島嶼”必須“維持人類生存與自身經濟生活”的要件。至今年4月底為止,也有430篇國際媒體完整陳述“太平島是島”的事實。太平島是“島”不是“礁”,已是多數(shù)人的共識。
“立委”王育敏則建議,太平島是南海諸島中唯一有淡水的島,質量媲美國際品牌礦泉,可結合“外交部”與“經濟部”,以“太平水”營銷太平島,送給菲律賓,以事實告訴大家,太平島是有生產水的。“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認同大方向,也稱“經濟部”有在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