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微博)4月17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薛洋)自1971年至今,臺灣共進行了5次大范圍減刑,最近的一次是在2007年。
遇到重大節(jié)日,臺當局會考慮減刑,如辛亥革命60周年(1971年)、80周年(1991年),島內(nèi)都發(fā)布“大赦令”。
另外一種情形,就是領導人過世。1975年4月蔣介石去世,以及1988年1月蔣經(jīng)國去世,當年臺灣都進行過“大赦”,一大批犯人因此受益。
“大赦”本是為了彰顯“政府”恩德,但在不肖政客手中,卻成了拉攏選票的工具。2007年6月底,離下屆“大選”只剩半年多時間,時任臺灣領導人陳水扁宣布“大赦”,近萬名毒品犯、盜竊犯、妨害自由犯等出獄。不過,順了姑情,逆了嫂意,犯人及其家屬是高興了,但一群“危險人物”涌入社會,普羅大眾頓時覺得危機四伏。2011年,身陷囹圄的陳水扁還投書媒體,鼓動臺當局利用辛亥百年的機會,來一次“大赦”,好讓自己名正言順地出獄,但馬英九并沒有采納?!按笊狻甭犉饋砗苊溃豢杀苊獾貢_擊到治安。2007年“大赦”后,臺灣相關學者進行了追蹤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減刑犯再犯率高達57%,“刑期無刑、更新自勵”的教化目標根本沒有達到。殷鑒不遠,時值抗戰(zhàn)勝利70周年,臺當局若辦理大范圍減刑,有必要做好配套,否則又會激起新一波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