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wǎng)(微博)5月19日訊 據(jù)中時電子報報道,網(wǎng)路上流傳一張照片,前“總統(tǒng)”陳水扁由一位狀似外籍看護的女子攙扶,走在路上,神情輕松,背后還有一名男子跟隨。阿扁當(dāng)初保外就醫(yī)時就傳出至少要請2名看護,才能照顧他起居生活,但他一直喊窮,沒有想到,最后竟然請不起看護,淪落到要跟阿珍共用一名看護的地步,且還被拍到。他們恐怕已違法,可能面臨15萬元(新臺幣,下同)的罰款。
臺北市議員李慶元說,他向勞動局查詢得到答案是,看護只能“當(dāng)事人”使用,如果要求看護額外去照顧別人,看護有權(quán)拒絕,即使看護同意幫忙照顧其他人,若被發(fā)現(xiàn)也算違法。
李慶元表示,他相信扁家不會窮到請不起另一名看護,但他懷疑以阿扁的“病情”,就算是阿扁親自申請,恐怕也不會通過巴氏量表的審核標(biāo)準(zhǔn)?!鞍褪狭勘砗車?yán)格,請看護,必須‘生活難以自理’,最起碼要坐輪椅,或是躺在床上,無法自由行動,像吳淑珍一樣。阿扁都很正常,如果他能請到看護,搞不好還會被懷疑涉及特權(quá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