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微博)5月19日訊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周刊報道稱,前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陳水扁與妻子吳淑珍共享1名看護,恐已違法。吳淑珍、陳水扁辦公室19日都發(fā)出聲明澄清指,沒有共享看護。
周刊報道,陳水扁保外就醫(yī)后,外出由1位外籍看護攙扶,淪落到跟妻子吳淑珍共同1名看護,恐怕已違法,面臨新臺幣15萬元的罰款。
陳水扁辦公室19日發(fā)出新聞稿表示,并無共享1位看護的事情發(fā)生,而是1人1位看護,陳水扁1位,吳淑珍1位,而且照片中的看護就是陳水扁申請的那一位。陳水扁辦公室要求媒體道歉更正。
另外,吳淑珍稍早也透過前陳水扁辦公室秘書、臺北市議員江志銘發(fā)聲明澄清。
吳淑珍說,她因行動不便,多年來都請看護照顧她的生活起居,對于聘請看護的相關規(guī)定非常了解,絕對不會便宜行事。
她說,依據(jù)陳水扁目前的健康狀況,確實有聘請看護照顧的需要,根本就不可能讓1位看護同時去照顧陳水扁辦公室與她本人。
吳淑珍指出,期待媒體在做任何與陳水扁相關報道之前,能善盡查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