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jù)臺灣“中央社”6日報道 美河市案日前有官員遭判刑,臺北市長柯文哲曾對此說“郝龍斌若什么都不知道,可以去死一死”,由于適逢臺灣民代選舉,郝龍斌因此提告意圖使人不當選,但因罪嫌不足,柯文哲6日獲不起訴。
臺北地方法院去年12月審理美河市案,一審認定臺北市有官員竄改驗收鑒定報告書,造成市府損失權值約新臺幣5.09億元,依貪污罪判處捷運局聯(lián)開處高姓前處長10年徒刑、王姓前課長4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柯文哲今年1月曾經(jīng)對此表示,美河市案只有2個小官被判刑,如果臺北前市長郝龍斌“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搞不清楚,也可以去死一死”。
由于適逢臺灣地區(qū)領導人及民代選舉,當時參選基隆市民代的郝龍斌認為,柯文哲的言論會影響他的選情,因此提告。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事后調查妨害名譽部分,郝龍斌選后已撤告不再追究;但意圖使人不當選的公訴罪部分,臺北地檢署因罪嫌不足6日偵結,將柯文哲不起訴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