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臺北7月11日電 備受關注的“美河市案”仲裁結果11日出爐,仲裁庭判斷臺北市政府權益分配比例由30.75%提高至45.4469%,臺北市政府將向日勝生活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日勝生”)討回33億5088萬元(新臺幣,下同)。
綜合中央社、聯(lián)合新聞網(wǎng)等臺灣媒體報道,臺北市捷運局2001年與日勝生簽訂臺北捷運新店機廠聯(lián)合開發(fā)案(臺媒稱為“美河市案”),之后因土地估價等問題爭議不斷。
臺“監(jiān)察院”2012年指出,涉案土地成本被低估、建筑物成本被高估,造成市政府損失。
臺北市捷運局重新鑒價后,于2014年提出重談權益分配,要求日勝生至少再付給市政府76.9億元。日勝生不服,提起仲裁。
臺北市政府隨后發(fā)現(xiàn),日勝生還短報建坪8666坪(約28600平方米)??挛恼芫腿闻_北市長后認為,日勝生隱匿的建坪市價超過35億元,故將仲裁金額請求提高至110億元,并要求將市政府原本分配權益比例提高。
據(jù)悉,2013年11月,臺北市政府取得日勝生董事長個人本票35億3000萬元,以及兆豐銀行35億3000萬元的保證函,合計70億6000萬元擔保。
仲裁結果出爐后,臺北市捷運局代理局長張澤雄表示,12日將發(fā)文要求兆豐銀行履行連帶責任,返還臺北市政府33億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