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臺灣《時報周刊》
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蔡英文新當局“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委員”楊偉中,近日因學歷問題,及就讀臺大時,涉入行搶案件,頻遭外界抨擊,事件延燒3周之久,最終在楊偉中一一出示畢業(yè)證書、無犯罪紀綠證明書后才平息;其實楊偉中會遭連環(huán)爆料,主因是他由藍轉綠,有綠營人士就指,楊處理事情的速度應該更迅速、精準一些,拖拖拉拉傷的不只是自己,還有“不當黨產委員會”的形象。
如假學歷事件,明明就能夠申請中文畢業(yè)證書,偏偏等到事件延燒10多天之后才拿出來;而行搶案件當年獲判不起訴,楊偉中似乎也知道會被攻擊,在9月上旬就申請了無犯罪紀錄證明書,卻未事先預防,等到被爆料后,再將證明文件一樣一樣拿出來。
對此,楊偉中表示,當年在臺大就讀法律系時,因為體育、語文、“憲法”等必修科目,沒有上課拿不到學分,加上參與社會運動,已經很少去修法律系的課程,大三時轉到社會系,但大學讀了6年,還是無法畢業(yè),才決定自行退學。后來以同等學歷,加上離校1年的相關規(guī)定,考上政大研究所。
對于政大研究所學歷,申請中文畢業(yè)證書有必要程序,論文得印制成冊,上傳圖書館等,跑程序要時間,又遇上中秋連續(xù)假期、臺風假等,才會等到現(xiàn)在領出來,根本沒有外界想象,拖拖拉拉或是故意不拿出來的想法。
另外,外傳他是因為大二的新聞事件遭臺大退學,楊偉中說,根本是錯誤訊息,涉搶事件,2個多月后,就因當事人無法指證,不起訴,與退學完全沒有關系,大學念6年純粹是個人因素,退學是他在大四時自行辦理的。而申請無犯罪紀錄證明書,是預防有人亂爆料,總不能自己召開記者會,莫名其妙地告訴大家,年輕時無辜受牽連的事吧!他還反問,有誰會這么做?部分人將2件事硬扣在一起,必要時,會采取法律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