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英九。(臺媒資料圖)
海外網(wǎng)1月9日電 臺灣媒體人周玉蔻通過談話性節(jié)目等指臺灣地區(qū)前領導人馬英九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新臺幣,下同,約合人民幣4409萬元)政治獻金,馬英九認為名譽受損,對周玉蔻提出損害賠償訴訟,求償1000萬元(約合人民幣220萬元)、登報道歉。一審時,臺北地方法院判馬英九敗訴,馬英九不服提出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日(9日)下午宣判,周玉蔻賠償馬英九180萬(約合人民幣40萬元),并在四大報刊登道歉啟事。
對于周玉蔻的誹謗,馬英九均一一指出甚至還點明了具體時間。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馬英九表示,周玉蔻先在談話性節(jié)目上稱“國民黨有收頂新魏家2億元政治獻金”,指國民黨中央有人是頂新門神,她還于2014年12月22日在臉書上寫下“馬英九競選團隊在選舉期間,有收受獻金2億元”,隔日更在電子報上加碼“拿了頂新集團秘密‘獻金’的正是馬英九,即馬英九團隊的頭頭”。
馬英九認為,對于所謂“收受2億獻金”,特偵組進行偵查后簽結,證明并無實證,周玉蔻的說法不實。
馬英九被指收受頂新政治獻金也不是第一次了,在早前對“美麗島電子報”副董事長吳子嘉的訴訟中,馬英九也獲得勝訴,并獲得賠款180萬及登報道歉,這與馬英九訴周玉蔻案的判決非常相似。據(jù)海外網(wǎng)早前報道,吳子嘉曾撰文稱“馬英九團隊在2012年‘大選’期間收了頂新魏家逾10億的政治獻金”,馬英九怒而提告,求償300萬元以及登報道歉。2017年12月21日,臺灣高等法院判吳子嘉須賠償180萬元,在“美麗島電子報”等3家媒體的電子報道歉。



對于馬英九訴周玉蔻案的判決結果,不少臺灣網(wǎng)友紛紛留言叫好。“連續(xù)幾天下雨天,聽聞此消息后大快人心”、“是非分明,下一步是執(zhí)行,這樣才能正風氣”、“女騙子又輸了”。


有網(wǎng)友對周玉蔻僅賠馬英九180萬表示不滿,認為“180萬對周玉蔻只是九牛一毛”、“180萬算什么,光是節(jié)目對造謠名嘴的邀請費都超過180萬了,判賠180萬根本就是鼓勵繼續(xù)造謠”。

還有網(wǎng)友留言諷刺周玉蔻“一天到晚說:來告我啊,來告我啊,然后就賠人家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