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內政部”擬將警政四階以下警員年功俸最高級提升至新臺幣525元。“銓敘部”報告提出兩項疑慮,包括會增加臺當局財政負擔以及恐引發(fā)其他人員要求比照。
據報道,“銓敘部”3日在“考試院”會中報告關于“立法委員”段宜康等人提案及“內政部”擬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2條附表警察人員俸表的相關情形。
“銓敘部”指出,2007年“立法院”審查警察人員俸表修正草案時,即有多數“立法委員”主張一次提高到位,經“立法院”召開黨團協商采折衷方案,先提高至新臺幣500元,并附帶決議,未來2年財政允許再作合理調高。
“銓敘部”說,提高警正四階以下各階人員年功俸最高級至新臺幣525元,對適度增加現職所得及退休所得,確有幫助,但可能也會產生一些疑慮,首先是相對增加臺當局財政負擔。
報告指出,警正四階以下各階的年功俸如提高一級至新臺幣525元,全臺警察、消防及海岸巡防機關現敘相關官階人員考績晉級結果,據“內政部”估算資料,將增加現職待遇經費,前3年分別為新臺幣6.8億元、7.2億元及7.4億元。
“銓敘部”說,提高后辦理退休者,預估第一年所需增加支給舊制退休金及優(yōu)惠存款利息經費約需新臺幣1340萬元,第2年起每年約需新臺幣1800萬元。現職人員俸級提高影響其退休所得,有關臺當局編列預算支給舊制退休金經費、由退撫基金負擔的新制退休金及公教人員保險負擔的養(yǎng)老給付經費也將增加。
此外,“銓敘部”說,調整部分人員俸級恐引致其他人員要求比照?,F行警察人員俸表,警正二階以下各階的年功俸級數,均高于一般公務人員相當職等的俸級2至11級,如再調高級數,將使彼此差距擴大。且警察人員因工作性質特殊,除基本薪俸外,尚有警勤加給,每月整體待遇優(yōu)于同等級的公務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