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議員參選人唐儀靜通過黨內(nèi)初選,但被扒曾開車超速并撞死人,被法院判處緩刑4年。對此,國民黨質(zhì)疑臺南法院是否配合民進黨搞政治操作,更抨擊民進黨不顧社會觀感與公平正義,之所以提名超速殺人犯唐儀靜參選是因為“沒有其他人才?”
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7月25日報道,唐儀靜曾于2011年4月開車與石姓女子相撞,造成對方傷重不治。法院一審對唐儀靜依過失致死罪判刑8個月。案件二審后,因雙方和解,給予4年緩期,期間對唐“保護管束”至2019年9月。

唐儀靜曾因車禍案被判刑(圖片來源:臺灣《自由時報》)
依民進黨規(guī)定,唐儀靜在此期間不得成為黨籍候選人,無法被提名參加2018年底的市議員選舉。但她卻隱匿上述事實,參與并通過民進黨臺南市議員第六選區(qū)初選。但事后遭人檢舉,喪失提名資格。
不過唐儀靜其后仍于6月透過臺南檢方向法院申請免除執(zhí)行“保護管束”,法官也迅速在7月裁定免除執(zhí)行。隨后,身為民進黨主席的蔡英文25日親自提案,直接征召唐儀靜代表民進黨選安南區(qū)議員,投入年底選戰(zhàn)。
針對此事,國民黨黨團25日召開記者會抗議。黨團書記長曾銘宗質(zhì)疑,唐儀靜為什么這時候提早解除保護管束,“難道法院是民進黨開的嗎?民進黨沒有其他的人才可以選臺南市議員嗎?為何一定要征召一位曾經(jīng)撞死人并還在保護管束期間的唐儀靜來參選?”
曾銘宗批評,民進黨“在野”時口口聲聲說“保障人權(quán)”,但上臺后連開快車撞死人的唐儀靜也被蔡英文“強力征召”。“我們不禁要問,民進黨除了沒有人才、不重視人權(quán)外,對撞死的婦人如何交代,對廣大的臺南市民如何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