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臺灣“九合一”選舉,臺北市長選舉開票拖至翌日凌晨結束,連臺灣“檢察總長”江惠民感到不可思議,上周指示臺北地檢署針對北市開票延遲一事進行了解,檢方經詢問北市警局、選委會人員后,初步認定尚無涉及刑事犯罪,但北檢強調,投開票延遲致部分投開票所“邊開票邊投票”,引發(fā)各界質疑,檢方仍持續(xù)搜證了解,若有必要,不排除分案查明。
11月24日舉行的“九合一”選舉因結合10項“公投”,投票時間延長,各投開票所大排長龍,引發(fā)民怨,甚至臺北市長選舉開票都拖至25日凌晨結束。
據(jù)了解,這次選舉投票時間過長,不少檢察官投票時亦叫苦連天,“檢察總長”江惠民為趕車北上,無奈放棄投“公投票”;另有北檢主任檢察官投票花上2個多小時,北檢檢察長邢泰釗則是“被罰站”1.5個小時才投完票。
由于投票拖延,造成部分投開票所邊開票邊投票,民眾質疑不斷,北檢25日凌晨緊急召回檢察官待命,以便受理選舉相關告訴、告發(fā)案件,但丁守中及民眾都未提告。
“檢察總長”江惠民26日指示北檢了解臺北市開票延遲原因,北檢主任檢察官詢問市警局、市選委會,并調取選委會選務手冊、新聞稿等文件。其中士林警分局指揮中心回報,臺北市24日晚間11時17分完成投票。選委會則稱25日凌晨2時35分27秒完成開票。
據(jù)選委會說,臺北市開票并非全臺最慢,是因市長選舉票數(shù)極為接近,候選人無法自行宣布當選,才給外界最慢的印象。
選務人員說,這次選舉因結合“公投”,因此投票時間拖長,雖然公職人員選舉部分先開完票,選務人員將選舉投(開)票報告書第1聯(lián)送往區(qū)選務作業(yè)中心,但因“公投票”未開完,故各投開票所的主任管理員、主任監(jiān)察員為求審慎,繼續(xù)進行“公投”開票,直到“公投票”全數(shù)開完,將選舉及“公投票”分類封包后,連同選舉投(開)票報告書第2聯(lián)送往區(qū)選務作業(yè)中心,完成最后核對更正作業(yè),才會拖至25日凌晨。
北檢已向總長江惠民報告,調查報告初步認為沒有刑事犯罪,但檢方表示仍在了解,有必要會分案查明。
原標題:臺北市長選舉開票延遲 初認未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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