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嫌犯陳同佳愿返臺投案,是否有政治目的?民進黨“立委”鄭運鵬今天上午在臺“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zhì)詢時,直接挑明是香港政府為了從“反修例”爭議中脫困的高招。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主要審議的是“商業(yè)的法院”,但鄭運鵬質(zhì)詢時針對在臺殺害女友的香港嫌犯陳同佳愿意赴臺受審一事,詢問臺當局“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是否有司法判決上的可能?林輝煌以“司法行政上不方便表示”為響應(yīng)。
鄭運鵬于是以“通案,不針對個案”追問:主動投案是否會減輕量刑?林輝煌則沉默幾秒回說:“這是法官考慮因素之一。”當鄭再逼問時,林以“他的任何回答都很容易聯(lián)想”而不愿進一步表示。
于是,鄭運鵬自行分析分析的說,香港沒有死刑、臺灣有,陳同佳愿赴臺投案,必然是基于,一因為是主動投案,可要求不被處以極刑,二臺灣沒有預(yù)謀殺人的積極證物,難判重刑,三若被輕判回港,會有特別待遇。鄭因此說,陳冋佳返臺投案,對臺灣來講,重判也不對,輕判也不對,不論是在政治上、司法上都是難度很高的案子,卻是香港政府從“反修例”困局中脫困的高招。
來源:臺灣《工商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