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灣“立委”疑涉集體收受李恒隆的賄款。(金額單元:新臺幣))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臺灣檢調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懷疑李恒隆為奪取SOGO經營權,行賄5名卸任、現任“立委”價金初估共約3150萬元(新臺幣,下同),臺北地檢署對李、“立委”蘇震清共8人聲押禁見,臺北地院定3日下午作出裁定。8名被告在院檢待了5天4夜,創(chuàng)下島內司法史上紀錄,涉案“立委”也因遭聲押被上銬2、3天。
蘇震清交情深 收2000萬
檢方懷疑,李賄款價碼是以“交情”、“出力程度”為區(qū)分,行賄“立委”價金初估共計3150萬元,其中,李與蘇震清結識最久,交情最深,蘇收受金額最多,共約2000萬元。蘇自2014年起陸續(xù)收受李的支票,約1800萬元,另李邀蘇參與去年12月18日修“法”聽證會,蘇沒去,也有200萬元謝酬。
第二高是收受800萬元現金的廖國棟,廖在“公司法”修正過程“仗義發(fā)言”,廖曾在委員會主張“溯及既往”,但審查時撤案,廖并參加聽證會發(fā)言。李指示白手套郭克銘,在去年底3度以紙袋包裝共計800萬元現金,當面交付酬謝廖,不假手助理。
廖國棟幫忙發(fā)言 酬800萬
另李曾邀陳超明參加去年修“法”聽證會,但陳沒去,且陳在修“公司法”過程未發(fā)一言,但李因與陳的交情,仍給陳“政治獻金”100萬元。至于徐永明參加聽證會、在修“法”發(fā)言,估計涉收約100多萬至200萬元之間。
此外,陳唐山2016年1月卸任“立委”,未參與之后修“法”,但李感念陳長年替他發(fā)言,資助他黨費及助理經費近50萬元。
檢調長期跟監(jiān),拍攝到包括白手套郭克銘交錢給“立委”廖國棟、趙正宇助理畫面,另掌握李交付支票給蘇震清、陳超明等事證,認定涉收賄。
否認犯罪 辯借貸或獻金
涉案8人在聲押庭中均否認犯罪,蘇辯稱是借貸關系,另陳超明等人則稱是政治獻金或捐款,陳超明并稱有依“法”向臺灣“監(jiān)察院”申報這筆錢,但檢方認為“立委”參加聽證會就收100至200萬元,已逾正常禮儀行情,甚至非選舉期間收受政治獻金,也有違“法”之虞。
李恒隆的律師杜英達表示,李昨在第二次庭訊向法官陳述他奮斗20年的經歷,不免有些激動,相信等待會是值得。至于蘇震清的律師張世和透露,蘇情緒穩(wěn)定,畢竟是見過大風大浪的人。
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