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 為防止秋冬疫情在臺擴散,臺灣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祭出的秋冬項目于12月1日上路,雖然新制上路后兩天未發(fā)現(xiàn)有民眾違規(guī),但指揮中心頒布違規(guī)裁罰基準,指出就算旅客主動說明未持有核酸檢驗報告,仍然要開罰一萬元(新臺幣,下同),若再加上需自費進行核酸檢驗的費用,無檢驗報告的民眾一旦返臺,就要多花費一萬七千元的成本。
指揮中心公布的裁罰基準中指出,主動說明未持有核酸檢驗報告者處罰一萬;傳染病書表填寫錯誤且不配合更正者處罰一萬;左證資料不實不清者處罰三萬元;在線申報持有核酸檢驗報告但經(jīng)查證無報告者開罰三萬元。
另外若是拒絕、規(guī)避或妨礙傳染病書表或核酸檢驗報告之查驗者,可開罰五萬元,應(yīng)自費采檢卻不配合采檢者開罰五萬元;偽造、變造之核酸檢驗報告則可開罰十五萬元并移送法辦。
此外,指揮中心還公布臺灣自費采檢的公道價,表示共有八十四家提供自費采減的指定醫(yī)院,檢驗費用約五千到七千元不等,其中有三十七家提供快速檢驗服務(wù),可在當(dāng)日就取得檢驗報告,費用以七千元居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