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1月28 日(海峽導報駐臺記者 薛洋) 島內(nèi)親綠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2022年烏龍爆料前“中國小姐”張淑娟與臺北市長蔣萬安之父蔣孝嚴有不正當關(guān)系,臺北地方法院26日判處二人有期徒刑各1年6月。張淑娟昨天(27日)在民代王鴻薇陪同下現(xiàn)身,除了感謝司法外,也再度痛批周玉蔻為了脫罪曾勸她撤案,甚至約喝下午茶說要介紹人脈幫她開節(jié)目。張哽咽表示,“名嘴的大富大貴是別人用命換給你的,如果周玉蔻、蔡玉真若真的有悔過,應(yīng)該到牢里真心悔過,而不是說完道歉再霸凌下一個人。”

▲記者會現(xiàn)場
王鴻薇昨天偕張淑娟、張的委任律師吳漢成舉行記者會。張淑娟表示,周玉蔻于2022年9月20日在節(jié)目上公開造謠,公布她的名字說她“滾床單”,當時民進黨民代吳思瑤也是節(jié)目嘉賓。這是媒體人與民代的集體霸凌事件,自己沒做的事情卻在網(wǎng)絡(luò)留下記錄,之后蔡玉真更接著在節(jié)目上一起爆料。
張淑娟表示,事發(fā)后她提出聲明稿,但周玉蔻、蔡玉真不踩剎車,逼得她只好按鈴提告。張淑娟哽咽說,自己真的嚇壞了,就連她為了幫助家計在臺灣“華航”工作,都遭到活生生攻擊。她說,自己不是要選臺灣地區(qū)領(lǐng)導人,卻被網(wǎng)軍霸凌,網(wǎng)友還移花接木她與蔣孝嚴的合照,“都沒有人理我。”
張淑娟說,周玉蔻、蔡玉真出庭時表示,她們是三年前跟一個校長吃飯時,有跟張的同學聊到天,但隔了17個月后,她們在節(jié)目上造謠傷害她,卻都沒有到受害者。“1999年發(fā)生的事件是新聞歷史,她們可以把新聞篡改、漠視新聞前輩,以為自己是只手遮天的女王,覺得不可思議。”
張淑娟痛批,周玉蔻、蔡玉真開庭時一直道歉卻又拿假證據(jù),檢察官跟法官希望她們能夠把爆料者找出來,但根本沒有這個人。張淑娟也透露,宣判前幾周,周玉蔻寫了一封信給她的律師,要邀請她喝下午茶,說好仰慕她、要用自己的人脈幫她開節(jié)目、賣作品。張淑娟形容,周玉蔻是在媒體上集體強暴她,“你把一個人打昏,丟到水溝尸體曝尸三年,就只希望我們撤告”。
張淑娟也提到綠媒“民視”的自律新聞委員會,她說,當初該委員會竟稱“滾床單”不是負面名詞。時任“民視”副總經(jīng)理的胡婉玲,1999年甚至報道過真實的新聞,事后卻為了電視臺牟利,拿臺當局標案賺黑心錢。
張淑娟說,與其被霸凌死,不如出來勇敢對抗,呼吁被霸凌的人都站出來。她謝謝每一雙溫暖的手,拯救每一個被霸凌想要輕生的人,稱贊王鴻薇超越藍綠、義氣相挺,也謝謝檢察官幫她起訴、法官做出正確判決。
張淑娟喊話周玉蔻,“名嘴的大富大貴是別人用命換給你的,如果周玉蔻、蔡玉真若真的有悔過,應(yīng)該到牢里真心悔過,而不是說完道歉再霸凌下一個人。”
吳漢成說,身為張淑娟的代理律師,對法院的判決表示尊重與肯定。本判決彰顯了臺灣司法對于個人名譽權(quán)與隱私權(quán)的重視,并對媒體人喜歡以不實誹謗內(nèi)容爭聲量的惡習做出明確警告,也希望能引起社會對媒體責任與言論自由界限的重視。吳也呼吁周玉蔻、蔡玉真正視法院的判決、放棄上訴,做為對張認錯的真誠表現(xiàn),也為自己的行為負起應(yīng)有責任。
王鴻薇則說,周玉蔻、蔡玉真開庭時不斷狡辯,曾一度傳出要提早宣判,結(jié)果承審法官還請辭,直到現(xiàn)在才做出判決。周的造謠已經(jīng)罄竹難書,希望周停止霸凌,不要透過自己掌握的公共媒體資源,或是便于她自已能拿標案,任意毀人名節(ji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