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代科技提供的手機直播,臺灣司法界及司法辦案人員措手不及,不知如何應付。邱太三對手機直播的看法,是站在對執(zhí)法人員有利的立場說話,自下結論,說它違反“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的規(guī)定。然而執(zhí)法過程中也應透明化,需要大眾來監(jiān)督是否作了違反人權的行為?邱太三的個人意見可以被尊重,但是他說的話不是法令。今后在拘提搜索現(xiàn)場,是否可以用手機拍攝下來做現(xiàn)場直播,需要先經(jīng)過立法程序來討論、表決、通過法案后才能確立。這叫做法治。
知名律師陳長文認為,王炳忠不是原告,他被檢察官認為有犯罪的可能,所以檢察官派人去他家搜索,王炳忠開手機直播,不涉及偵查不公開的問題。而且王炳忠在直播時沒有泄漏偵查中的內容,只在訴求自己遭到迫害,這在臺灣早已是見怪不怪的事,又泄漏了什么偵查中的秘密?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透漏:“我可以保證在做這個程序搜索之前,高層是不知道的。”表示綠營內部也有人覺得這事做得不妥當,高層是誰?段“委員”不說。
調查局經(jīng)過檢討,把重點放在:負責搜索的調查官,不應在現(xiàn)場與王炳忠僵持四十分鐘,使得王炳忠直播現(xiàn)場對話及影像,質疑這是政治操作,媒體渲染為政治風暴,弄到調查局、蔡當局灰頭土臉,今后萬萬不可。再遇到這種情況,因應的做法是:立即聯(lián)絡鎖匠,或帶著鎖匠同行,快速破門?;趥刹椴还_的原則,可以強制關閉手機;或在門外即應警告:以手機作直播,就是在泄漏“不公開偵調”的機密,觸犯法令。
堂堂調查局,素來威風八面,搜索拘提老百姓,就如同吃青菜喝稀飯一般,沒料到這回栽在王炳忠的手機直播上!老羞成怒,官威大發(fā),吼叫著:“手機直播就是違法!”他們口中的法,還找不到具體的明文規(guī)定。新黨副主席李勝峰說:“這些人簡直就是納粹蓋世太保!”
居住在這個所謂“亞洲民主櫥窗”內的臺灣老百姓,日子愈來愈難過了。 (馬康莊 臺灣民意調查基金會秘書長)
來源:華夏經(jīng)緯網(wǎng)
原標題:調查局敗給了手機直播
網(wǎng)址:http://www.huaxia.com/thpl/tdyh/mkz/2017/12/558107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