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男子殺人后外出購買黑色大塑膠袋、鹽酸、硝酸等物品,將學妹尸體套進黑色大塑膠袋,企圖制作王水滅證,但因鹽酸味道刺鼻而放棄,于是騎車帶著裝有尸體的黑色塑膠袋一路從臺南租屋處到高雄柴山焚尸躲避追緝;不過,焚燒煙霧引人注意報警,黃姓男子呆站在旁形跡可疑遭逮捕。
檢方認為黃姓男子奸殺學妹后,毫無后悔之意,實無予被告寬大處理之理,應該永久與社會隔離,向法院求處死刑;但法院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同學、老師對黃姓男子觀感為“很善良、但膽子較小”、“擔任風紀股長,感覺他很盡職,對同學有需要都會盡力幫忙,大部分同學都挺喜歡他的…”、“平時對人很好,可能是體型關系很多人對他有言語上的侮辱,但是他也沒有表現(xiàn)不開心。”
法院據(jù)此認為,黃姓男子在班上人緣尚佳,同學多難以相信他會犯下此案,足以見得黃姓男子沒有反社會人格,因是一時受到刺激才會痛下殺人大錯,認定黃姓男子尚有經(jīng)教化后再融入社會的可能,依殺人、辱尸及毀尸3罪判他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