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新北市陳姓男子不滿父親要他好好找工作,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憤而持鋁棒痛毆父親致死。臺灣“最高法院”9日依家暴殺人罪,判處陳男18年有期徒刑定讞。
據報道,2016年6月間,當時失業(yè)的陳姓男子坐在家中客廳沙發(fā)看電視,陳父外出飲酒返家見狀出言訓斥,要陳男好好找工作,兩人爆發(fā)嚴重口角。
陳姓男子的父親一氣之下持鋁棒丟向陳男,陳男閃躲后撿起鋁棒痛毆父親,隨后外出訪友,凌晨返家見父親倒臥在地已無氣息,叫醒同住的哥哥撥打119求援,但救護人員到場發(fā)現(xiàn)陳父已死亡。
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陳姓男子持鋁棒朝父親頭部等重要部位重擊10多下,顯有殺人犯意,依家暴殺人罪判刑18年;臺灣高等法院二審維持一審見解,仍判陳男18年徒刑。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9日駁回,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