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10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2016年臺灣高雄1名蔡姓女高職生從男友洪某家2樓墜落,搶救1周后宣告不治。近日高雄地方法院審理認定,蔡某不想與男友的父母碰面,聽從男友建議,試圖爬窗戶到隔壁鄰居陽臺,不料失手墜樓。男友洪某涉嫌過失致他人死亡罪,判處7個月有期徒刑,緩刑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洪某愿意賠償女方家屬50萬元(新臺幣,下同),因此休學,先付5萬元,日后持續(xù)在超市打工,余款45萬元預計5年還清。雙方達成調(diào)解,法官同意給予洪某緩刑5年。
據(jù)了解,20歲洪某案發(fā)時是比蔡某大一屆的學長。蔡某2016年3月20日早上8點多到洪某家2樓作客,但下午1點多發(fā)現(xiàn)男友的父母回家在樓下,她不想從1樓大門離開,洪某便建議蔡某爬窗走采光罩,到隔壁鄰居陽臺下樓。蔡某于是聽從建議,由窗戶爬出時,卻疑似誤碰到松脫紗窗,跌在采光罩上,采光罩因此破裂,使蔡某墜落地面重傷,送醫(yī)急救1周后,不幸于2016年3月27日死亡。
蔡某的母親事后把洪某告上法庭,洪某坦承罪行。法官認為,洪某未注意采光罩年久未更換而材質(zhì)脆弱,無法承受重量,有隨時破裂可能,認定洪某疏忽導致蔡某喪命,考慮洪某沒有犯罪前科,雙方已完成和解,洪某應(yīng)不會再犯,如果入獄,恐沒有教化效果,又無法賠償女方損失,于是給予洪某緩刑。
原標題:臺灣女子怕見男友父母爬窗走墜亡 男友被判緩刑
來源:http://www.chinanews.com/tw/2018/07-10/856191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