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18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灣男子陳忠助靠看電視劇練習詐騙手法,向林姓富商謊稱自己“掌握千億美元基金管理權”,偽造銀行存款證明、債券,誘騙林某投資2億新臺幣。士林地方法院判處陳忠助有期徒刑4年6個月;案經(jīng)上訴,臺灣高等法院9月18日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審判決。
綽號“陳董”的陳忠助自稱“世界國安基金會‘山’字輩管理人”,2010年起和友人王瑞愷向林姓富商謊稱自己“掌握千億美元基金管理權”,且曾在國民黨內(nèi)身居高位,出示偽造的基金會資料、“香港匯豐銀行英國倫敦總行銀行存款證明”、“瑞士銀行蘇黎世總行970億美金證明”。2人誘騙林某說,只要拿出資金,疏通基金會委員,另以3.7億美元擔保,可取得賬戶所有權,操作投資14億美元。
林某信以為真,陸續(xù)匯款2億元新臺幣。陳忠助出示34張、面額4.3億美元的假美國政府債券給林某觀看,表示“基金會財力沒問題”。
但林某事后發(fā)現(xiàn)2人遲未履約,向檢警提出控告。檢警查獲偽造債券、偽造存款證明等物。
陳忠助被捕后供稱,自己只有小學畢業(yè)學歷,根本不懂英文,連瑞銀集團(UBS)是哪家銀行都不知道,而詐騙手法都是從電視劇中學來的。
士林地方法院判處陳忠助有期徒刑4年6個月,王瑞愷被判4年有期徒刑。檢方還起訴陳忠助的蕭姓女友兼秘書共同犯罪,但法官判無罪。案經(jīng)上訴,臺灣高等法院認為原審并無不當,維持原判決,駁回上訴,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