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長達兩個月的暑假,不少學生都會外出尋找打工貼補家用或是增加自己零用錢。一名初三剛畢業(yè)的學生到餐廳打工,雙方談好時薪160(新臺幣,下同),未料七月的薪水發(fā)下來后,竟然只剩下3840元,氣得母子跟店家理論,未料店家回復不但相當離譜,更直接嗆初三生“直接去勞工局告啊”,網友看到對話記錄也氣炸直呼抵制。
據報道,初三生母親在臉書《爆料公社》PO文表示,自己小孩利用暑假機會到臺北市的某間餐飲業(yè)打工,由于家里本身就是雞排攤,因此有炸物經驗,很快就被錄取,雙方談好時薪160,但到職半個月后,發(fā)現排班與新學校有所沖突,不得已辭職。
未料本應有16000左右的薪水,顧問竟以“培訓費8000+額外人力費用4000”,扣了12000元,只剩下3840元可以拿,讓初三生傻眼,表示自己到職第一天就下場去炸鍋,哪來的培訓費?雙方談判未果后,母親將LINE對話紀錄全部公布。透過紀錄可以看到,公司顧問以“公司要承擔你許多風險”、“一堆隱藏成本你看不到”,被質疑根本沒事前告知時,更嗆“我現在有跟你說了”、“你是新人,所以是多出來的人力”,反抱怨初三生“你自己說要久做的,結果一個月就辭職,我們培訓人力要半年才能回本”,最后更嗆“你直接去勞工局告吧”。
事件曝光后,網友傻眼留言:“店家自創(chuàng)名詞,酷耶”、“培訓+額外人力12K?照店家說法,打工前半年不就幾乎做白工”、“人力是店家要負擔的,還有臉轉嫁給工讀生”、“打工還要自掏腰包負擔人力培訓,第一次聽到”、“笑死,到底是去打工賺錢,還是去付錢給老板”。
事后該店家雖然在臉書道歉,但不少網友持續(xù)爆料,表示LINE對話中的顧問其實就是老板,只是為了方便卸責才會自稱顧問,更有許多人接力爆料,表示自己有相同狀況,自己六月的薪水到現在都沒拿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