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媒6月16日報道,臺南市某婦產(chǎn)科診所附設的托嬰中心,被控長期粗暴虐待1名未滿1歲男嬰。從2022年12月起家長3度發(fā)現(xiàn)男嬰身上有淤青后,2023年4月22日又發(fā)現(xiàn)男嬰滿臉傷,因送醫(yī)懷疑虐嬰通報,家長也提告,但托嬰中心否認虐嬰,將設法與家屬和解。相關部門已先對診所非法托嬰判罰6萬元,如認定虐嬰將判罰6萬至60萬(新臺幣)。
男嬰家屬稱,2022年6月27日男嬰剛滿月,即送到某婦產(chǎn)科診所附設的托嬰中心,周一到周五全天托育,周六家長接回、周一再送回,每月1萬6000元(新臺幣)。
不料,12月家長發(fā)現(xiàn)男嬰身上有淤青,但托嬰中心說是摔倒;2023年2月25日又發(fā)現(xiàn)屁股有蝴蝶型淤青,托嬰中心說是玩耍不小心坐到玩具受傷;3月18日男嬰大腿內側淤青,托嬰中心說是愛玩撞到的;4月22日男嬰的額頭、鼻梁、嘴角及下巴等處都有淤青,但托嬰中心卻說是撞到嬰兒床圍欄。家長覺得不對勁送醫(yī),院方懷疑虐嬰通報并開立驗傷單。托嬰中心卻稱并無虐嬰,但因已進入調查,案情不方便多說,將尋求與男嬰家屬和解。

相關部門稱,該診所于非營業(yè)空間收托5名幼兒,非法設立托嬰中心,除立即判罰負責人6萬元,并要求停止收托外,也主動聯(lián)系所有家長立即停止送托,經(jīng)6月8日及15日兩度抽查已無收托幼童。
此案初查有1名幼童身上有不明傷勢,除將厘清其他受托幼童有否受到不當照顧,5月已請照看人員陳述,若認定不當照顧,將對照看人員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新臺幣)罰款。

警方稱男嬰家長曾到派出所提告,經(jīng)通知保姆林某及負責人陳某到案說明后,5月3日已將嫌疑人移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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