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時新聞網(wǎng)”報道,臺中地鐵5月21日發(fā)生駭人聽聞隨機砍人案,年僅20歲的洪姓護理生,僅因關(guān)注廢死議題,竟持刀在地鐵車廂內(nèi)砍殺無辜,釀成2名乘客受傷。22日上午洪男由母親聘請的律師陪同進行偵訊,歷經(jīng)5小時偵訊結(jié)束,隨即移送臺中地檢署,檢方復(fù)訊后認洪男涉5年以上重罪,且有反復(fù)實行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在晚間11點多諭知羈押。
21日晚間洪男由警方戒護帶回第六分局,他以“我累了,要休息”拒絕夜間偵訊,由于洪男精神狀況不穩(wěn),警方顧及其他留置室人員安全,特別開辟小房間留置戒護,洪男一夜好眠。
22日上午,洪母聘雇律師抵達分局,陪同洪男進行偵訊,洪男也在偵訊前,先吃下母親準備的精神科藥物,讓洪男在偵訊過程得以保持穩(wěn)定情緒。歷經(jīng)5個小時偵訊,洪男在下午2點多移送臺中地檢署。
臺中地檢署表示,經(jīng)檢察官偵訊后,認被告洪男犯殺人未遂、傷害、恐嚇公眾及恐嚇危害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行犯罪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有羈押之原因與必要,爰依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審理后裁定聲押獲準。【來源:華夏經(jīng)緯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