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賓館內,陳滿接受了記者的采訪,不時望向窗外。京華時報記者張淑玲攝
昨日上午,備受關注的“陳滿案”因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經浙江省高院再審后判處陳滿無罪,并當庭釋放。被關押23年的陳滿稱,海南高院一副院長代表海南高院向陳滿鞠躬道歉,并送其5000元慰問金。他表示,不想再追責,也不想再回憶被刑訊逼供,但會依據法律申請國家賠償。據了解,這是建國以來首次由最高檢抗訴糾錯再審改判無罪的案件。
庭前
家屬深信會無罪釋放
昨日上午8時許,多輛警車停在海南省美蘭監(jiān)獄大門口,多名警察在門外維護秩序。
8時30分許,陳滿的律師易延友來到現(xiàn)場。他對記者說,該案在美蘭監(jiān)獄開庭宣判,又趕上春節(jié)前,很可能意味著陳滿會被當庭釋放。該案另外一名律師王萬瓊表示,陳滿當庭釋放已無懸念。談及該案由最高檢抗訴糾錯,并指令浙江省高院再審,王萬瓊說:“像中了彩票一樣高興”。
陳滿的大哥陳憶夫婦表示,此次一定會將陳滿帶回家。因年事已高且身體多病,父母在家中等候消息,兩人對陳滿無罪釋放很有信心,并一再叮囑陳憶,“此次一定要兩個人去,三人回”。
判決
宣告無罪有權申請賠償
1992年12月25日晚8時許,??谑姓駯|區(qū)上坡下村109號房發(fā)生火災,消防員救火時發(fā)現(xiàn)屋內有具尸體。當?shù)毓矙C關調查后確認,死者是四川省廣元市輕化紡織股份有限公司的鐘作寬,兇手是陳滿。1992年12月27日夜,陳滿被警方帶走,自此被羈押。此后,陳滿因犯殺人罪、放火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此后,陳滿一直在申訴,表示并未殺人放火。2015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作出刑事抗訴書,最高院指定浙江高院再審該案。
昨天9時30分,該案開庭宣判,共持續(xù)約一個小時。浙江省高院再審查明,原來的裁判認定是陳滿殺死鐘作寬并焚尸滅跡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指控其犯罪不成立,故予以糾正,改判其無罪。審判長告訴陳滿,其有權利申請國家賠償。
庭后
感恩的心作禮物送父母
10時30分,留著短發(fā)、身著黑色休閑上衣的陳滿在哥哥嫂子及律師的陪同下走出監(jiān)獄,并笑著向等候在大門外的眾人揮手。在監(jiān)獄門口,陳滿迫不及待地撥通母親的電話報平安,并囑咐母親不要太激動,“我很快就回家過年了!”
陳滿對記者說,他已經10余年沒見到父母了,“很是興奮!今年將是最開心、最高興的一個新年!”有記者提問打算送給父母什么禮物時,陳滿笑著說,他現(xiàn)在一無所有,帶給父母最好的禮物是一顆感恩的心。
前來接陳滿的人中還有他的昔日獄友周某,對方用一個擁抱表示對陳滿的祝福,并大聲說:“你若創(chuàng)業(yè),我來提供創(chuàng)業(yè)資金。”
陳滿稱,宣判結束后,前來旁聽該案的海南省高院一位副院長,代表海南高院向他鞠躬道歉,并送給他5000元慰問金,還祝陳滿及家人新年快樂。
隨后,陳滿和哥哥、嫂子乘車前往機場。據介紹,經與機場溝通后,陳滿可以拿著釋放證去辦理臨時身份證明,用于購買機票。陳憶事后告訴記者,他們買了當晚9點30分飛往成都的機票,今天上午可回到老家四川省綿竹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