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國慶假期最后一天,現(xiàn)在的你,是不是心里有些失落?
那小編就說點高興的事兒吧!10月1日起,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這意味著你的到手收入要變多啦!明天是上班第一天,拿到工資條都要注意看什么呢?
個稅是否按新的稅率扣稅?
新個稅法規(guī)定: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按月?lián)Q算后計算繳納稅款,并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重要提醒:有單位在9月底依法發(fā)放本應于10月份發(fā)放的工資,可以適用新的基本減除費用和稅率表,稅務機關會實事求是地讓納稅人享受到改革紅利。
如果發(fā)現(xiàn)個稅扣除有誤怎么辦?
納稅人如果發(fā)現(xiàn)自己10月份工資條上的個稅還是按照舊稅法計算稅款,可以先向單位個人所得稅扣繳經辦人員咨詢,如果工資條上的稅款確實對應的是10月份收入,單位又不愿改正的,納稅人可以向單位主管稅務機關反映情況。
單位不提供工資條涉嫌違法
新的《個人所得稅法》第十條規(guī)定: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并向納稅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已扣繳稅款等信息。
這就意味著,單位發(fā)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后,不向員工提供類似“工資條”的個人所得和已扣繳稅款等信息,屬于違法行為。
來源:中國經濟網、工人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