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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園“轉正”須滿足這些條件
區(qū)教育局也同時公布對現(xiàn)有無證園申辦審批補充說明,主要是園舍和消防要求的規(guī)定。目前湖里區(qū)至少有七所幼兒園通過改造提升獲得合法身份。
園舍基本要求
依據(jù)《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廈門市開展無證幼兒園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精神,對現(xiàn)有無證園,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適當放寬標準加快審批。在班生額核定上,原則上班級(含寢室,不含衛(wèi)生間)面積以人均2.4平方米來核定,班級面積達到48平方米以上,可核定20人;班級面積達到60平方米以上,可核定25人;班級面積達到72平方米以上,可核定30人。幼兒園如有一樓架空層和二、三樓戶外平臺且達到人均3平方米以上的,可認定為幼兒園有戶外活動場地。
消防安全技術標準
根據(jù)《關于進一步落實深化改革便民服務八項措施的有關通知》(應急閩消〔2018〕4號)精神,對現(xiàn)有無證園消防審批做如下調(diào)整:
(1)對符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的幼兒園(幼兒人數(shù)300人以上的或幼兒住宿床位50張以上的),消防部門應對其評估情況進行現(xiàn)場核查確認。
(2)根據(jù)《福建省消防條例》第四十九條“對城中村、老城區(qū)既有建筑物和用于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的村民自建房住宅、臨時建筑的消防安全,可以制定特定的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組織實施”的精神,對位于城中村既有村民自建房,且規(guī)模在6個班以下(含6個班)、4個班以上的現(xiàn)有無證園,可通過增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或簡易噴淋)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或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在消防安全評估中放寬對建筑防火間距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