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2月8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曾宇姍 通訊員 思公政 文/圖)在防控疫情的重要時刻,個別心存僥幸者無視相關法律法規(guī),置他人與自己的健康不顧,為一己之快,行不法之事,得到應有的處置。昨日上午,思明公安分局梧村派出所接到報案,稱有人在轄區(qū)內某大樓大堂處,因口罩問題打架。民警趕到現(xiàn)場后,將涉嫌尋釁滋事的違法嫌疑人陳某某口頭傳喚至梧村派出所進一步審查。
經(jīng)調查,2020年2月7日9時許,違法行為人陳某某在事發(fā)大樓大堂,欲進門乘坐電梯。因系防疫重點時期,陳某某卻未戴口罩進入公共場所,被保安員藍某某、李某某勸阻??申惸衬巢坏芙^佩戴口罩,還與保安發(fā)生糾紛,并徒手將保安藍某某打致輕微傷。
據(jù)悉,陳某某的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之規(guī)定,梧村所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十日。
同時,廈門市公安局日前發(fā)布的《關于依法嚴厲打擊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違法犯罪的通告》中規(guī)定:在有關場所不配合體溫檢測、身份核查登記,以及居民離家外出進入公共場所不佩戴口罩、不聽勸導,引發(fā)場所秩序混亂的,將依法予以從重處罰;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思明公安提醒廣大市民群眾,防控疫情與每個人息息相關,非常時期更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guī),維護社會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