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2月6日訊 據廈門日報報道 民警便衣檢查,店主表示一直都是守法經營,不可能私存煙花爆竹。民警在門外蹲守,一個半小時后店主向熟人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被當場識穿。1月27日上午,馬巷派出所民警在山亭社區(qū)查獲一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窩點。
1月27日上午,馬巷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人在山亭社區(qū)販賣煙花爆竹。便衣民警現(xiàn)場暗訪時,店主看到生面孔上門非常警惕,并表示一直是守法經營:“我們這里沒有煙花爆竹。”民警并未馬上離開,而是藏在拐角處觀察。
果然,一個半小時后有人上門,看樣子跟店主認識。店主很快打開倉庫大門,見到民警現(xiàn)身一時手足無措。面對民警的盤問,店主方才承認這些煙花爆竹是自己前幾天剛買的,打算轉手賣給別人掙點“外快”。民警在現(xiàn)場共查獲煙花3箱、爆竹4箱,經審查,38歲的違法行為人陳某對自己非法運輸、儲存和販賣煙花爆竹的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記者 房舒 通訊員 于魯川 黃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