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5月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曾藝軒 通訊員 于魯川 許凱旋)日前,翔安交警大隊新店中隊開展例行酒醉駕整治行動,發(fā)現(xiàn)一男子酒后駕駛營運車。
事發(fā)當日,張某駕駛一部小型新能源營運汽車到排查點,經排查呼氣涉嫌飲酒駕駛?,F(xiàn)場酒精呼氣檢測,張某體內酒精含量為70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張某交代,這是他第二次酒駕被交警查獲。2019年9月他曾因酒后無證駕駛無牌兩輪摩托車被公安機關查獲并處罰。
張某被處行政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