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4月25日訊 據廈門日報報道 保障性租賃房的承租家庭注意了!記者昨日從市住房保障中心獲悉,2018年續(xù)租第三批1535戶續(xù)租合同簽訂工作將于本周日開始,目前承租家庭已可領取通知單。
據悉,申請家庭申請人(承租人)或共同申請人(共同承租人)可攜本人身份證原件到保障性租賃住房所在街道辦事處(鎮(zhèn)人民政府)領取《保障性租賃房續(xù)租合同簽訂通知單》,并按通知單安排時間簽訂續(xù)租合同。
此次續(xù)租合同簽訂工作將于4月28日-30日開展,地點位于思明區(qū)廈禾路362號建設大廈三樓,根據申請家庭輪候號,具體簽訂時間有所不同。
其中,高林居住區(qū)、湖邊花園A區(qū)、湖邊花園B區(qū)、萬景公寓相關承租戶的合同簽訂安排在28日上午8:30-11:30;虎仔山莊相關承租家庭安排在28日下午3:00-5:00;古樓公寓、觀音山公寓、前埔BRT、華鈴花園、杏北錦園居住區(qū)、海新陽光公寓相關承租家庭安排在29日上午8:30-11:30;城北小區(qū)、東方新城一期、東方新城二期、洋唐居住區(qū)相關承租家庭安排在29日下午3:00-5:00;濱水小區(qū)相關承租家庭被分別安排在3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承租家庭請至“廈門住房保障”官方微信公眾號或是市住房保障中心官網(http://js.xm.gov.cn/gzdh/bzzf/),根據自己的輪候號查看具體時間安排。需要提醒的是,未在規(guī)定時間辦理續(xù)租合同簽訂手續(xù),將取消承租資格。
提醒
今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賃房
申請受理明日截止
今年以來,廈門市已經推出兩個批次的保障性租賃房,進行意向登記的申請家庭均納入有效申請范圍。
需要提醒的是,今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賃房申請受理時間截至4月26日,還未辦理的申請戶要抓緊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鎮(zhèn)人民政府)提交申請材料。進入受理范圍,但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正式申請手續(xù),申請家庭的《廈門市保障性租賃房意向登記單》及搖號產生的申請家庭順序號將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