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參加者與組織者之間存在合同約定,組織者就應當根據(jù)約定承擔相應責任。律師建議,參加戶外活動,無論是通過俱樂部還是領隊個人組織的,最好通過簽訂合同的形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針對戶外運動可能造成的損害,還可以特別約定賠償條款。
廈宇律師事務所律師林時坤認為,在整個活動過程中,不管組織者是否盈利,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組織者在活動過程中要盡到謹慎注意的義務,如果明知參與者偏離路線卻沒有勸阻,就要負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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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林彈雨”后
滿地“硝煙”誰清掃?
記者在采訪中發(fā)現(xiàn),戶外拓展活動除了人員安全保障等問題,還涉及攀巖、真人CS、露營等活動中破壞自然環(huán)境甚至危及他人安全的“遺留問題”。
前不久,市民吳先生致電本報市民熱線5589999,說去東坪山爬山時,看見有塊空地一片狼藉。“樹干上、旁邊的墻面上、石頭上,全是玩戶外真人CS的槍留下的紅色顏料痕跡。”吳先生說,空地上還散亂地扔了很多礦泉水瓶和沒用完的彩彈,“從那些痕跡來看,‘槍戰(zhàn)’的規(guī)模還挺大的。”他說,活動組織者不應無視對環(huán)境的破壞,“玩夠了至少該清理一下吧?”
露營也是許多戶外拓展活動組織者首選的項目。露營少不了要生火,休驗最原始的野外生活方式,是不少參加者最想做的事。據(jù)記者了解,同安的沙溪水庫旁,經(jīng)??梢钥吹降厣嫌谢鸲褮埩粑镆约盁O碌哪绢^。
據(jù)參加過露營活動的戶外愛好者說,生火用的木材有的是附近撿來的枯枝,也有的是從樹上砍下來的。露營的人走了,除了附近的草地等植被遭到破壞,有時候留下的火堆中還有火星,極易引發(fā)火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