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wǎng)5月17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楊長平/文 陶小莫/漫畫)當年為求“救兒偏方”,老林不惜借18萬元高利貸給朋友阿忠做生意。誰知朋友拿了錢就“失蹤”,害得老林不僅遭遇喪子之痛,還要面對高利貸債主追債。最終,他無奈賣掉唯一的住房來償還。
15年后,老林終于找到了阿忠,為了討回公道,他把阿忠及其前妻告上法庭要求還債。近日,思明區(qū)法院家事法庭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
15年前
為“救兒偏方”,舉債18萬借朋友
今年65歲的老林日子過得很艱辛。1999年底,他的兒子被確診為肝癌晚期,按照醫(yī)生的說法,當時剩下的時間已不多了。為此,老林很著急,他四處求醫(yī),希望能為兒子找尋更好的醫(yī)生。
此時,朋友阿忠自告奮勇,稱要幫忙找名醫(yī)拿“偏方”,可以救老林兒子。不過,阿忠又說,他因為生意上資金周轉(zhuǎn)的需要,要找老林借錢。
為了給兒子治療,老林雖然已沒有錢,但為了獲得“救兒偏方”,老林一咬牙就去借了高利貸。1999年11月至2000年1月間,老林分三次將總計18萬元交給了阿忠,阿忠也出具了借條。
不料,老林沒有等來“救兒偏方”,更不幸的是,阿忠卷款潛逃不知去向。而且,阿忠還和妻子離婚了,將一間店面交給妻子經(jīng)營,夫妻共同的房產(chǎn)也歸妻子所有。
遭遇喪子之痛的老林,面對高利貸債主頻頻要債,無奈之下,賣掉了唯一的住房來償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