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7月17日訊 據(jù)廈門日報報道,7月15日5時45分許,在湖濱東路東岳路口,一輛出租車被民警攔下。經(jīng)過酒精呼氣測試,酒精含量顯示司機達到酒駕標準,駕駛?cè)四吣程拱鬃约涸谇耙煌砗攘艘槐拙啤?/p>
6時10分許,執(zhí)勤人員又攔查到了一輛公交車,該駕駛?cè)岁惸尘凭魵鉁y試值為44mg/100ml。
民警對倪某、陳某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開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對其給予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銷且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