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wǎng)9月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呂寒偉 通訊員 林馮 黃錦佳)事隔7個小時,兩部漳州牌照車輛先后被查獲,車主“不約而同”載了違禁品——刀。
5日上午8時,海滄大橋出島方向收費站,橋隧交警大隊執(zhí)勤人員例行武裝盤查,閩ECD2××車的司機看到檢查人員后,企圖變更車道,更換收費出口,被攔下。
駕駛員沈某神色緊張,執(zhí)勤人員當即對車輛進行檢查,掀開后備箱一看,有一鋼管、一砍刀、一瓶鋼珠(約250顆)和一個彈弓。對此,沈某稱,他經(jīng)常拿著彈弓和砍刀上山打鳥。
15時,同樣是在海滄大橋出島方向收費站,閩ELJ3××小車司機發(fā)現(xiàn)有交警盤查,迅速降低車速,猶豫不前,被攔下。
民警對駕駛員吳某進行盤問,他說來廈門找朋友玩,看到有武警檢查有點緊張?,F(xiàn)場執(zhí)勤人員遂對車輛進行檢查,不料,在后備箱和車內(nèi),查獲一堆管制用品——警用催淚器2瓶、管制刀具2把、不明藥品1顆、二氧化碳9盒45瓶。
目前,兩起案件已移交轄區(qū)派出所進一步處理。交警提醒,非法持有和攜帶仿真槍、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guī)定的管制器具,攜帶國家規(guī)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均屬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