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9月8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楊長平/文 陶小莫/漫畫)“啟航”已經成為不少年輕人備考時認準的牌子,但“啟航”這個牌子,不是想用就能用的。這不,北京一家學校和廈門一家教育咨詢公司都因使用“啟航”先后被告上法庭。
不過,同樣是使用“啟航”,兩家企業(yè)被告侵權,最終的判決結果卻相反。北京的被告勝訴,而廈門的被告卻被判賠償15萬元。
這是為什么呢?
廈門企業(yè)用“啟航”被告侵權
近日,廈門一家教育咨詢公司因使用了“啟航商標”,被商標所有人告上了法庭,遭索賠30多萬元。
原來,“啟航學校Qihang School”的商標所有人是貴陽市的一家英語培訓學校。數年前,北京一教育科技公司與該校達成協議,獲得該商標在四六級培訓、考研培訓、公務員考試培訓領域的獨占使用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