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1月3日訊 據(jù)海西晨報報道 這是他剛被放出來的第9天,6個月前,他因盜車被拘。誰知他不思悔改,剛出來就又干起“老本行”。這下好了,車到手還沒6個小時,他剛拿到贓款,一扭頭,就看到了民警。原來,他偷來的車上,裝了GPS。
昨日,海滄警方對外公布了這起案件。
10月31日上午9點,家住海滄石塘村南片的沈先生一出門,就發(fā)現(xiàn)停在樓下的電動車沒了,“糟了,昨晚剛放在這兒的。”沈先生拔腿就往鐘山派出所跑。
“黑色大公主牌電動車,”沈先生描述,“對了!我在車上裝了GPS定位設備。”接到沈先生的報警,鐘山派出所辦案隊立即趕到案發(fā)現(xiàn)場,“你用手機登錄定位系統(tǒng),看能不能追蹤到車輛的行動軌跡。”沈先生一定位,發(fā)現(xiàn)電動車正在海滄溫厝村一帶。“走,追!”民警帶上沈先生的手機,直奔溫厝村。
當天上午10點,當民警到達溫厝村,沿著GPS定位軌跡,一路查到一處簡易搭棚時,老遠就看到兩名鬼鬼祟祟的男子。
悄悄靠近,只見其中一名男子手里捏著現(xiàn)金,兩人旁邊停著的黑色電動車,跟沈先生描述的極像。
民警沖上前,當場將兩人控制。一核對車架號,果然是沈先生被盜的那輛。民警從捏錢男子岳某軍身上,搜出一把作案用的螺絲刀。而他手中捏著的350元,正是剛剛到手的贓款。
隨后,民警將涉嫌盜竊電動車的岳某軍和涉嫌收購贓物的陳某團帶回派出所,做進一步審查。
經(jīng)審訊,嫌疑人岳某軍今年24歲,今年4月,岳某軍才因涉嫌盜竊助力車,被海滄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后被海滄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10月22日,岳某軍剛被刑滿釋放。
10月31日凌晨2點多,在被放出來的第9天,岳某軍又一次伸出黑手。沒想到8個小時后,自己剛在溫厝村找到陳某團,以350元的價格將車賣給他銷贓,民警就追來了。
目前,盜竊電動車的嫌疑人岳某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涉嫌收購贓物的嫌疑人陳某團也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