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guī)】
冒用身份證
將被追責
北京盈科(廈門)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許東表示,對于冒用者來說,可能需要承擔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就行政責任方面來說,按照《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冒用他人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如果冒用他人身份證從事犯罪行為,則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冒用他人身份證對被冒用人造成財產(chǎn)損失或名譽等損失的屬于民事侵權行為,被冒用人有權要求冒用人承擔損害賠償?shù)惹謾嘭熑巍?/p>
【釋疑】
為何能冒用身份辦卡?
單位代辦本人不用到場
思明地稅的工作人員表示,參保及制卡可以通過用人單位工作人員代辦,因此個人只需要提供身份證、照片等材料,而不用個人出面到場辦理,登記、制卡的單位很難辨別哪些參保人員的個人信息與本人不符。
地稅局工作人員還說,目前地稅局社保信息登記系統(tǒng)和公安部門沒有聯(lián)網(wǎng),因此,他們無法核查居民身份證真?zhèn)渭熬用裆矸菪畔?,對于那些冒用身份證辦理醫(yī)社保卡的行為,工作人員也沒有執(zhí)法權,只能是在核實情況后,進行被冒用人的賬戶更新。
為何要冒用身份辦卡?
或因冒用人輸錯信息
思明區(qū)地稅局工作人員表示,冒用他人身份證登記醫(yī)社保卡的情況大致有如下兩種:
第一,冒用人不符合法定勞動年齡,或者因為其他原因需要隱藏自己的身份信息,便用撿到、租借或假辦的他人身份證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繳交醫(yī)社保;
第二,若是首次參保,則有可能是用人單位在地稅網(wǎng)上登記姓名和身份證號時輸入了錯誤的信息。



